三、进一步强化节约用水管理
(一)农业是用水大户,节水潜力最大,必须下大力气全面推行农业综合节水技术,强化农业节水措施,紧密结合当前农村实际,按照“高效、实用、方便、先进、效益”的原则,因地制宜,注重实效。要抓住重点,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层层推进。井灌区要全面实现智能卡控制灌溉,计量到户,提高效益;河库灌区要积极推行以节水改造为中心的渠道硬化改造,减少输水损失;引黄灌区主干渠道要有计划进行防渗衬砌,力争“十五”末引黄灌区主干渠道衬砌率达到30%。
高科技节水技术是农业现代化和种植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支撑。大棚等保护地要全力推广微灌技术,经济林果区要积极稳妥地发展喷灌、微灌、小管灌等技术。大田作物要借鉴国外经验,探索沟灌、膜上灌、激光控制整平土地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地面节水措施;经济条件较好、种植统一或地势起伏的山丘、沙丘地可以发展喷灌等高新节水灌溉技术。
(二)工业节水重点搞好一水多用、循环利用及污水处理回用,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各地对工业布局要全面规划,当地工业结构应与本地区的水资源条件相适应,严格限制新上高耗水、高污染的工业项目。2002年前,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制订并发布节水技术导则和工业节水技术改造投资导向目录,编制完成电力、造纸行业用水定额;“十五”期间,编制完成所有行业用水定额。对企业的用水定额、水的利用率和污水处理回用率等都要有控制性指标和要求,实行目标化管理,做到用水计划、节水目标、节水措施、管水制度四到位。新建、改建、扩建工业建设项目,未配套建设节水、治污设施或节水验收不合格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新批取水量;对节水设施闲置不用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核减取用水计划,直至吊销取水许可证。2002年前要制定出限制高耗水项目目录及淘汰落后工艺、设备目录,并向社会公布。鼓励沿海地区开展海水直接利用及淡化利用。要加快中水设施建设,工业及城市污废水处理后要充分利用,逐步实现污水资源化。
(三)城镇生活用水在首先确保基本饮用水供应安全的前提下,厉行节约,减少浪费,提倡分质供水,推广节水器具。积极发展与节水相关的行业和社会服务业。宾馆、饭店、浴室、学校、文体场所、住宅小区等,都要按不同情况制定用水定额标准和用水计划,实行超量加价、节约有奖、浪费受罚。凡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单位和住宅小区等都要配套建设中水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同时竣工使用。加强公共场所用水的管理和检查,杜绝跑、冒、滴、漏,废除公用水栓按户或按人头均摊的“大锅水”制度。公共供水单位要加强供水管网维护改造,2002年前供水管网漏失率高于8%的,计划部门不得新批供水工程,水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居民生活用水提倡一水多用。绿化、洗车、建筑工地等用水要严加控制,防止浪费。
(四)在遭遇特大干旱,水资源供需矛盾特别突出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应急措施,制定枯水期供水政策。按照保城乡人民生活用水、保重点企业和高效益企业生产用水、保高效作物灌溉用水的顺序,制定应急供水方案。限制或者关停高耗水单位用水,对居民生活供水实行定时、限量。必要时可采取临时经济调节手段及其他行政手段,以确保供水安全,保持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