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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劳动局关于公布深圳市2001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废止<深圳市职业高中毕业生实行双证制度的暂行办法>等28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发布日期:2008年2月26日 实施日期:2008年2月26日)废止
深圳市劳动局关于公布深圳市2001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2001年5月14日 深劳〔2001〕76号)
根据《
深圳经济特区最低工资条例
》的规定,并报市政府批准,现将2001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公布如下:
一、
特区内2001年最低工资标准为3.43元/小时,折算成月工资标准搂574元/月。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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