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深圳市职业高中毕业生实行双证制度的暂行办法>等28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8年2月26日 实施日期:2008年2月26日)废止深圳市劳动局关于公布深圳市200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2001年5月9日 深劳〔2001〕75号)
《深圳市200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200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一、2000年深圳市宏观经济状况
(一)2000年深圳顺利完成“九五”计划的主要目标,经济总量比“八五”末期的1995年翻了一番,全市经济发展进入了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新阶段。国民经济继续保持持续快速发展态势,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全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665.24亿元,比1999年增长14.2%,高出预期目标2.2个百分点,高出全国水平6个多百分点,高出广东省3.7个百分点。人均国内生产总值3.97万元,比上年增长10.6%。高新技术产业继续保持迅猛发展势头,全年高新技术产品产值1064.45亿元,占限额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42.3%,比重较1999年提高1.8个百分点。
(二)2000年深圳市在岗职工工资总额211.34亿元,比1999年增长11.8%;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920元,比1999年增长11.2%。其中企业在岗职工月平均产工资1835元,比1999年增长11.6%。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2.8%,扣除居民消费价格影响因素后,全市在岗职工和全市企业在岗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分别增长8.2%和8.5%。
(三)2000年深圳市年末从业人员308.54万人,比1999年末增加13.45万人,增长4.6%。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45%,与1999年持平。
(四)2000年市属国有企业总资产1720.31亿元,比1999年增长8.32%,国有净资产为647.51亿元,比1999年增长10.81%;利润总额54.85亿元,比1999年增长29.58%;工资总额6.34亿元,比1999年增长18.9%;月平均工资1823元,比1999年增长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