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切实转换经营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我市公司董事会、经理、监事会、党组织、工会等五个暂行规定、《
深圳市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持股工作指导意见》、《深圳市内部员工持股规定》、《深圳市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实施办法》和《关于深圳驻外市属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加强管理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推行员工持股和经营管理者持股制度,彻底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加强和改善企业管理,做好企业扭亏解困工作。
以上工作幼军市长、穗明、荣俊副市长负责,国有企业改革办公室牵头,市国资办、法制局等有关单位、各区政府、三家资产经营公司和深业集团参加。
(三)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营运和监管体系。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三个层次”国有资产营运与监管体制的若干意见》,完善市国资委运作,强化对资产经营公司的监管;理顺资产经营公司与企业之间的权责关系;大力调整母子公司组织架构,减少管理层次。抓紧修订《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和《深圳市产权代表报告制度》;调整企业利润上缴比例;建立国有资产收益预算执行检查制度;研究制定《大型企业集团授权经营实施办法》。
此项工作幼军市长、穗明、劳俊副市长负责,市国资办牵头,计划局、财政局、审计局、各资产经营公司和深业集团参加。
二、组织实施政府机构改革,深化政府审批制度改革
(一)建立结构合理、职责清晰、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干部队伍,逐步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行政管理体制。制定和落实好机构改革人员分流的政策与措施。上半年完成市级政府机构改革,下半年进行区级政府机构改革。
此项工作由幼军市长、德成常务副市长负责,市编制办主办。
(二)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管理重心下移、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转变政府职能,科学界定市、区、镇(街)事权范围,相应调整各级政府事权,二季度出台改革方案,三季度全面组织实施。
此项工作幼军市长、德成、心一副市长负责,市委政研室牵头,市政府办公厅、体改办、计划局、财政局、城管办、编制办、人事局、各区政府参加。
(三)继续深化政府审批制度改革。市、区、镇政府审批制度改革同时全面展开,进一步明确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清理和重新审定审批事项。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审批核准事项,要在现有基础上再减少30%;完善审批管理内容和规则,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调整和完善审批管理方式,提高办事效率;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增加审批工作的透明度;实现行政审批管理法制化,完善内外部监督机制。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于6月30日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