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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

  (六)统筹安排,讲求实效。各区县、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的总体部署,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确定工作重点,提出时间和进度要求。要尽量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严格依法进行整顿,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附件:北京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北京市人民政府
                         二00一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   北京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 淇  市长
  副组长:孟学农  常务副市长
      刘海燕  副市长
  成 员:刘 志  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金生官  市经济委员会主任
      梁 伟  市商业委员会主任
      阮增义  市公安局副局长
      秦 刚  市监察局局长
      吴世雄  市财政局局长
      吴绪玉  市建设委员会主任
      赵凤山  市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 昭  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马 欣  市文化局副局长
      朱宗涵  市卫生局局长
      张海坤  市审计局副局长
      杨晓超  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王纪平  市工商局局长
      王梦龙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冯国安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马 正  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于长江  市旅游局局长
      王金山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高佐之  市政府体改办主任
      唐 龙  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何卓新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志强  市国家税务局局长
      单建生  人民银行北京营业部副主任
      甄 朴  北京海关关长
      姚万义  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管办副主任
      刘京生  中国保监会北京办事处主任
      符敬群  市供销合作社主任
      梁宝贵  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杨天福  北京武警总队副总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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