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国际机场控制区人员通行证收费标准的函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
 本市国际机场控制区人员通行证收费标准的函
 (二00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沪价费〔2001〕第040号
 沪财预〔2001〕第034号)


市公安局:
  你局《关于调整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虹桥国际机场控制区人员、车辆通行证收费标准的请示》(沪公〔2000〕301号)收悉。经研究,对启用机场出入口控制系统,实行新版通行证的机场控制区,同意调整通行证收费标准如下:
  一、《长期通行证(有效期二年)》由每证40元调整为200元。初次办证,免收所有控制区通道的门禁开通费用,以后每增开一类控制区通道的门禁收40元。换证按初次办证收费标准执行。
  二、《临时通行证(有效期30天)》由每证5元调整为20元;《临时通行证(有效期1天)》由每证2元调整为10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