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经济建设同减灾工作一起抓,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依靠法制和科技,大力加强地震监测预报特别是短期和临震预报工作,提高大中城市、人口稠密和经济发达地区尤其是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应急救助和抗震能力,有效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奋斗目标
1.2001--2010年奋斗目标
争取用10年左右的时间,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依靠法制建设、科技进步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使处于第四代地震烈度图划定的我区Ⅵ度以上(含Ⅵ度)的大中城市和地处Ⅶ度以上(含Ⅶ度)地区的城镇、大中型企业和人口稠密的居民区基本具备抗卸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使其他地、市所在的城市防震减灾能力有相应提高。
2.2011--2020年奋斗目标
在各级政府和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在前10年奋斗目标的基础上,随着科技进步,继续增强监测预报、震灾防御、地震应急和震后救灾与重建等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减轻地震灾害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影响,完善防震减灾各项工作体系和体制,使防震减灾工作与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基本相适应。
四、编制防震减灾规划的基本原则
(一)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
22条规定:“根据震情和震害预测结果,国务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和机构,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防震减灾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14号)精神,坚持经济建设同防震减灾一起抓,从讲政治的高度和全局的角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建立健全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
(三)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以及广西国民经济跨世纪发展战略的要求,并与中国防震减灾“十五”计划相衔接,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兼顾一般,量力而行,分步实施。优先抓好对全区防震减灾有影响的重点工程的防震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在较短时期内有所突破。
(四)坚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开拓创新,突出规划的宏观性、战略性、政策性,增强其预测性、前瞻性和指导性。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五、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方向及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