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地震安全性评价(简称“安评”)工作取得一定进展。完成了桂平市、北海市、南宁市部分区域的地震小区划,完成了一大批工程项目的地震安评。
5.建设、交通、水利、电力、铁道等部门在建设工程抗震设计和施工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的设计、施工有一套较为成熟的管理办法,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是保证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的设计、施工满足国家现行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我区现有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能按照现行国家抗震设计、施工标准进行设计、施工。
6.抗震设防管理工作取得一定进展。由自治区计委牵头,自治区建设厅、地震局等部门依法对全区部分工程进行了安评和抗震设防执法检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全区城乡、企业建设工程的抗震能力。
7.防震减灾科技有一定进展。地震中期预报有所进展,地震前兆、综合研究预报和地震现场工作、工程地震等方面取得了多项成果,国际科技交流逐步展开。
(四)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1.今后20年有可能发生多次5级以上中强破坏性地震,震情形势十分严峻,防震减灾任务非常艰巨。
2.防震减灾工作机构不够健全。全区14个地(市),大部分的防震减灾工作机构不健全。
3.地震监测信息技术系统总体水平落后。全区现有的地震监测技术系统绝大多数属于70年代产品,仪器设备陈旧老化,技术水平落后;地震台网观测密度不够,分布不尽合理;现有地震台观测环境、工作、生活条件较差;通讯、数据处理技术系统、信息技术系统、地震会商系统、地震灾害预测和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均不适应新时期防震减灾工作的需要。
4.由于我区使用的地震烈度区划图是1992年颁布实施的,现行的国家建筑抗震设计标准是1989年颁布实施的。故我区1992年前设计、施工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普遍存在着不能满足现行国家建筑抗震设防标准的要求。
5.依法开展防震减灾有待进一步加强,新建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和一些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法规工作及监督机制尚需完善。
6.综合防震减灾能力和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还很薄弱。
7.各级人民政府对防震减灾事业投入力度不够,有的地方还未纳入规划和计划中,发展后劲不足。
8.地震科技领域缺乏中、青年学术带头人,防震减灾的技术人员、管理干部素质需进一步提高。
三、防震减灾工作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