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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全国“两会”和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的意见》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全国“两会”和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
 座谈会精神的意见》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1〕57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全国“两会”和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的意见》已经省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全国“两会”
         和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的意见

  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全国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是新世纪之初召开的民主、求实、团结、鼓劲的大会。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和关于纲要的报告,集中代表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愿望、意志和根本利益,是指导全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行动总纲,对于凝聚全国上下的人心,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人口、资源、环境工作是强国富民安天下的大事,直接关系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全省上下对此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根据全国“两会”和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的要求,结合政府工作的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认真抓好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及时抓好全国“两会”精神的传达、学习和贯彻。要深入学习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关于“十五”计划纲要的报告和“十五”计划纲要等重要文件,全面认识“九五”期间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鼓足干劲,增强克服困难的信心;明确我国“十五”发展的指导方针、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认清形势,把握大局,增强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使命感。要深刻领会江泽民总书记强调的五个重大的经济、政治和社会问题,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结合云南实际,认真研究和解决。要深入学习和领会江泽民总书记、李鹏委员长等中央领导在全国人代会云南代表团所作的重要讲话,全面贯彻落实,不断开创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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