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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门制定的全省清理整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4、获准开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应当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与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办理互联网接入手续,并签订信息安全责任书。
  对不符合条件的,有关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整改整顿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或在7月20日前未办理审批注册手续的一律予以取缔,并限期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拒不办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未经批准,未取得省通信管理局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未办理注册登记的,要坚决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经营物品和非法所得;对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的,有关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互联网接入提供者要切断其接入服务。对发现违规行为经核实后,根据职责分工,交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据《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撤销批准文件、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处罚,处罚结果应及时通报其他相关管理部门。
  5月25日前完成调查摸底工作,进行情况统计。在此次集中清理整顿活动结束之前,严禁审批新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在清理整顿活动结束之后,审批工作要严格按照《办法》执行。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21日--7月31日)。由省通信管理局、公安厅、文化厅、工商局组成若干联合检查小组,对全省清理整顿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情况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这次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是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为加强此项工作,在省通信管理局设立清理整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省通信管理局负责定期召开联席会,通报情况,研究问题,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许可审批;负责审查营业场所的场地、计算机及附属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支持、张贴醒目的顾客依法上网公约、未成年人限时进入警示标志、当地主管部门举报电话等项目;负责监督服务质量。公安部门负责核发标准文件和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负责审查场地的安全和安全设施、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相应的网络安全技术措施、配备相应的经公安部检测合格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和网吧安全管理软件、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经营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等;负责查处违反网络安全规定行为。文化部门负责核发批准文件和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中含有色情、赌博、暴力、愚昧迷信等不健康电脑游戏或以网吧名义利用局域网、单机硬盘存储游戏变相从事经营性游戏活动的查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核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营业执照和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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