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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门制定的全省清理整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3月23日,实施日期:2011年3月23日)废止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门制定的全省清理整顿互联网
 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政办发[2001]21号)


各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省通信管理局、公安厅、文化厅、工商局制定的《全省清理整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1年4月30日
        全省清理整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施方案
       (省通信管理局 省公安厅 省文化厅 省工商局
             2001年4月28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1]21号)和信息产业部等部门制定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通知》和《办法》),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重点
  重点对现有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中存在的网吧数量过多过滥、非节假日准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含有不健康内容的电脑游戏活动、利用网吧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传播违规信息内容等突出问题进行综合治理。
  二、方法和步骤
  根据国务院部署,按照“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的原则,分三个阶段对全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专项清理整顿:
  (一)准备和宣传阶段(5月15日前)。在《黑龙江日报》等媒体上发布《通告》,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清理整顿工作提出具体要求,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做好舆论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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