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政府以及市(州)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任务:一是根据全省粮食清仓查库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各市(州)的实际,制定粮食清仓查库实施方案;二是对全体参加清仓查库人员进行动员和培训;三是组织人员开展市(州)间交叉互查工作;四是配合省工作组进行复查;五是在全面清查粮食库存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审核编制清查汇总报表,向市(州)政府和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清查工作书面总结报告。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长沙分公司和省粮食局的直属库以及代储库点库存粮食的清查工作,由所在地的市(州)清查工作组负责,在市州交叉互查时一并进行清查。
(二)编组方式
省清仓查库指导工作组由省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人员组成,即省政府办公厅2人、省计委2人、省财政厅2人、省农业厅2人、省监察厅4人、省审计厅4人、省统计局6人、省物价局6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4人、省粮食局8人、财政部驻湘专员办1人、省农业发展银行4人、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长沙分公司3人,共48人,分14个指导工作组到14个市(州)进行指导与督查。
各市(州)参加交叉检查的工作组,由市(州)、县(市、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员组成,共抽调1185人左右(详见附表)。
三、清仓查库的工作进度安排
3月底制定全省清查方案,召开省清仓查库领导小组会议,抽调人员组建省清仓查库指导工作组。4月9日,召开全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会议,并对省、市(州)参加交叉清仓查库的工作人员进行动员和培训。4月14日,清查工作组全体人员分赴各交叉市(州),4月15日,进行动员和培训,4月16日至23日,进行全面的清仓查库。4月24日,绝大部分清查工作人员返回原单位。4月25日至26日,各市(州)工作组人员集中,收集汇总报表、资料和写出书面总结材料,与市(州)交换清查意见。4月28日至29日,各市(州)工作组到长沙市集中,汇报清查情况,提交报表资料和书面总结材料。5月上旬省清查工作组进行复查,复查比例为粮食库点的2 ̄3%。在整个清仓查库期间,省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直接组织人员,针对重点地区、重点库、重点环节进行抽查或复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定)。
四、清仓查库方法
(一)清查工作组采取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法,深入库点,直接查粮查帐。为确保清查结果的真实准确,工作组到达被清查县(市、区)后,可以先集中清查1个粮站(库)进行实地练兵,让每个同志都熟悉清查工作的环节和方法后,再全面铺开。要把县(市、区)内粮食部门的所有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和商品周转粮和其他库存粮食的数量、品种、质量、入库时间、陈化粮、超期储存粮彻底查清查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