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依法民主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负责召集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社区建设及关系居民切身利益等有关问题。加强对居民委员会成员和社区工作者的培训,根据社区资源和社区居民的需求建立健全社区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引导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工作,探索社区服务登记卡制度以及劳动储蓄办法,规范志愿者服务。
三、努力推进社区服务社会化
推进社区服务社会化,一是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发挥政府投入的主渠道作用,动员社区成员单位和居民捐资,鼓励集体、私人投资兴办社区服务业;二是实行服务对象公众化,以社会效益为主,有偿与无偿服务相结合,为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妇女及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各种服务,为社区居民服务;三是实行服务方式多样化,建立健全社区服务网络,丰富社区服务项目,满足社区居民的各种需求;四是实行社区服务产业化,把社区服务业的发展与政府职能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失业人员安置、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发展残疾人事业、最低生活保障、第三产业发展等结合起来,运用市场机制,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手段的科技含量,使社区服务在改善居民生活,扩大就业机会,建立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社区服务业享受国家和地方的有关优惠、扶持政策,实行行业管理和认证制度。以政府投入为主渠道的社区服务单位,参照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进行管理。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而且非国有资产份额不低于总财产三分之二的非营利性的社区服务单位,由民政部门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属营利性的社区服务单位由工商部门进行登记管理。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与城市市政、公用事业设施建设同步发展。城市建设、旧城改造、居住区建设要将为老年人、残疾人服务等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纳入规划并付诸实施。
四、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步骤和要求
我省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分三个阶段进行。(1)试点阶段,从现在开始至今年10月底。各市、区进行调查摸底,制订工作方案,抓好试点。地级以上市要选择1个区(不设区的市选择市政府所在地的1个镇或2-3个街道)、1个县(市)城镇作为改革试点;没列入试点的区也要选择2-3个街道作为试点;条件成熟的城市要开展“城中村”改造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总结经验,为全面铺开阶段打下基础。(2)全面铺开阶段,从今年10月底至明年6月底。全面推进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同时开展创建社区建设示范区、示范街道(镇)示范居委会活动。(3)检查验收阶段,2002年10月进行。在各市、区自查基础上,省组织工作组对全省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行抽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