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鼓励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各类技术经济组织,到生产第一线试验和推广科技成果。鼓励科技人员面向州县经济发展,进行技术承包和技术服务,以项目带动科技成果的推广。
支持各地区、各部门依据各自的产业结构特点,兴办以推广先进技术和实现产业化为主要内容的农牧业科技示范园区和生态示范园区。
八、加强农牧区能源综合建设。以推广“生态家园富民计划”为重点,坚持“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实效”的能源建设方针,配合退耕还林还草工作,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牧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开展农村能源综合建设工作,推广太阳能节能温室、温室养殖、采暖房、热水器、光伏发电和太阳灶技术,沼气、省柴节能灶技术,推广农机和农用变压器节能改造等农村能源成熟技术,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弥补因“退耕还林”后减少秸秆、薪柴而造成的能源短缺。
九、充分发挥科技在扶贫和小城镇建设中的作用。围绕解决农村牧区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促进贫困地区农牧业科技进步,根据贫困地区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推广一批以种植和养殖业为主的、贫困户容易掌握的实用技术。特别研究、开发、推广抵御自然灾害的各种配套技术,促进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
加强对农村牧区第三产业发展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加快农牧区第三产业的发展。引导农畜产品加工企业的合理布局,推动城镇化建设。
十、实施“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培养适合市场经济需要的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和产业化带头人。重点培养百名以上的科技管理人才,千名以上的中小企业家和产业化经营人才,万名以上的中小企业技术能手和农牧民致富带头人。
在培养当地人才的同时,各地要制定吸引人才的优惠政策,创造吸引人才的环境,吸引更多的科技人员、企业家和经营人才到广大农村牧区建功立业。借用外力加快州县经济的发展。
组织科技力量,编写适合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的科技培训教材,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制作适用于农村牧区技术培训的音像制品。培训教材要实用,做到广大农牧民买得起,学得会,用得上。少数民族地区要加强对双语教材的编译,满足各民族群众学科技的需要。实施“科技电波入户工程”,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举办各种类型适合当地经济发展的科技培训节目,每周播出的时间不少于7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