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省科技厅关于加强州县科技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01〕62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科技厅《关于加强州县科技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州县科技工作作为全省科技工作的组成部分,在实施西部大开发和“科教兴青”战略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州县科技工作,加大支持力度,为提高州县科技工作的水平、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一年四月四日
关于加强州县科技工作的若干意见
(省科学技术厅 二00一年三月)
近年来,全省州县科技工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科教兴青”战略,在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推进乡镇企业科技进步和提高广大劳动者素质方面,做出了显著成绩,有力地促进了州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在新的形势下,全省农村牧区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对科技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为提高州县科技工作的水平,实放科教兴青战略,促进全省“十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顺利完成,制定本意见。
一、州县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以引进、推广、应用先进的科技成果为重点,以调整产业结构为目标,抓住西部大开发和我国加入WTO的机遇,为提高劳动者素质,提高州县经济运行质量,提高农牧民收入服务。
二、州县科技工作的主要任务。认真贯彻党在新时期的科技工作方针与政策,组织科技力量实施科技兴州兴县工作;引进和推广先进成熟的科技成果,为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经济效益服务;大力开展技术培训,造就掌握科技知识的新型农牧民;普及科技知识,增强科技意识,弘扬科学精神。
三、“十五”期间州县科技工作的目标。以科技富民为目的,重点支持种子、冷水鱼、肉牛羊、中藏药、生态环保产业等5个产业的形成;支持建设农牧业科技示范园区;开发、引进、推广50项先进成熟的科技成果;扶持20个现代农业科技型企业,开发20个名牌产品;培养万名州县经济发展急需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