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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计委关于加强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奖惩办法

云南省计委关于加强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奖惩办法
 (云政发〔2001〕37号 2001年3月2日)


  为切实加强全省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建立激励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奖励的范围和条件
  凡列入《云南省计委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年度前期工作滚动计划》的项目,均为年度前期工作评选范围。
  评选奖励的条件是:
  一等奖
  1.围绕贯彻落实我省“十五”计划和2015年规划的各项战略任务,按照市场需求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做好对关系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骨干项目的筛选,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优势产业的开发与发展。
  2.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前期工作机构健全,班子得力,工作积极主动,扎实细致,注重信息反馈,实干高效,与各部门密切配合,提前完成前期工作目标和咨询评估结果为高质量。
  3.按照项目机会研究、预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开工报告等阶段性前期工作的进度及深度要求,当年有一项前期工作由中央审批,总投资在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和两项以上(含两项)省级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阶段性目标。
  4.项目所属地州(市)、行业主管厅局已建立计算机管理的项目库。
  二等奖
  1.认真贯彻落实我省“十五”计划和2015年规划各项战略任务,围绕区域经济发展和国家产业政策,积极挖掘各种生产要素潜力,抓好重大骨干项目的建设。
  2.单位领导重视,前期工作职责明确,任务到人;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保证项目前期工作需要,具体工作人员认真负责,前期工作扎实细致,信息反馈及时,与各部门之间配合协调,按时按质完成前期工作目标和咨询评估结果为高质量。
  3.当年有一项前期工作由中央审批,总投资在5亿元以上(含5亿元)和两项以上(含两项)省级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阶段性目标。
  4.项目所属地州(市)、行业主管厅局都已建立计算机管理的项目库。
  三等奖
  1.认真落实围绕我省加大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各项任务和战略目标,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部门和行业的重要作用。
  2.单位领导重视,按照前期工作的有关要求,建立目标责任制和信息报告制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前期工作目标和咨询评估结果为高质量。
  3.当年有两项以上(含两项)省级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阶段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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