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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海南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琼府办〔2001〕29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海南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海南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关于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各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用一年的时间突出重点进行集中整顿和打击,使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活动蔓延的势头得到明显遏制,使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得到揭露和处理,触犯刑律的犯罪分子移送司法机关得到严厉惩处,执法队伍和执法力度得到加强,群众对市场经济秩序的满意程度明显提高,确保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在今后5年内,全面整顿和规范我省市场经济秩序,保证我省经济正常运行,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营造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海南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由汪啸风省长担任组长,王厚宏常务副省长担任第一副组长,吴昌元、李东生副省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省经贸厅、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卫生厅、省民政厅、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司法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旅游局、省粮食局、省水利局、省林业局、省烟草专卖局、省物价局、省法制办、省供销社、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保监会海口特派办、海口海关、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海南省通信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办公室设在省经贸厅,办公室主任由省经贸厅厅长许晓民同志担任。副主任由省工商局局长马招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王永春,省经贸厅副厅长裴真、助理巡视员王凤奇同志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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