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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

  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存在的一系列矛盾和问题,严重影响我省现代化建设进程和可持续发展。一是由于森林生态系统效能低,水土流失严重,海洋生态环境恶化,导致自然生态系统抗灾能力降低,洪涝、干旱、赤潮等灾害频繁发生,对社会经济系统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据统计,我省较大的洪涝灾害每十年就出现一次,严重的洪涝灾害每二十年出现一次,而且每年的成灾强度、影响范围、成灾比例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呈上升趋势。1994年珠江流域暴发大洪水,受灾人口达926万人,伤亡5600多人,直接经济损失210多亿元。二是加剧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压力。我省人多地少,土地后备资源缺乏,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系统脆弱,严重影响我省的可持续发展。三是延缓我省贫困地区脱贫奔康的步伐。目前我省农村贫困人口大部分居住在生态环境恶劣的地区,在贫困人口与生态环境之间正在形成一种“环境脆弱—贫困—掠夺资源—环境退化—进一步贫困”的恶性循环关系,若任其发展,将使贫困地区生态环境更趋恶化,严重影响脱贫奔康进程。
  二、生态环境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战略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五大和我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为指针,落实江泽民同志提出的“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总要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从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出发,遵循自然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调动全社会多方面力量,实现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针对我省生态环境建设的薄弱环节,以重点区域的治理开发为突破口,把生态环境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处理好长远与当前、全局与局部的关系,促进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作为生态环境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优先抓好对全省有广泛影响的生态环境建设重大工程;
  --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因地制宜,讲求实效,采取生物、工程与农艺等多种措施综合治理,发挥最优效益;
  --坚持依法建设生态环境,完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加大执法力度,把生态环境建设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强化管理,使各项生态环境建设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坚持谁批准、谁负责,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认真组织对采石场、取土场的森林植被恢复和生态环境治理;
  --坚持把生态环境建设与农村经济综合开发、农民脱贫致富、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
  --坚持依靠广大群众,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建立多元化的投入保障机制,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三)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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