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
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苏政发〔2001〕59号 2001年4月9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江苏省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加快信息产业的发展,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对于我省实现社会生产力跨越式发展,加快富民强省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作为信息产业的核心和国民经济信息化的基础,孕育了大量的新兴产业,并为传统产业注入新的动力。我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电子信息企业众多,人才资源丰富,发展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我们既要看到发展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是我们形成后发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一条捷径,又要看到世界范围内包括国内先进地区在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上的迅猛发展、激烈竞争的现实,必须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集中力量加快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软件园的发展,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创造优良的政策、创业和服务环境,把江苏建成全国重要的电子信息制造业基地和软件开发基地。
江苏省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了推动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增强信息产业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努力形成后发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根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以下政策。
第一章 产业目标
第一条 通过政策引导资金、人才等资源向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集聚,推动信息产业快速发展,力争到2010年建成数个在国内有影响的软件园区,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软件企业,软件产业的研究开发和生产能力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使我省成为全国重要的电子信息制造业基地和软件开发基地。
第二条 鼓励省内软件、集成电路企业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不断扩大规模,形成核心技术,开拓两个市场,创出自己品牌。大力吸引世界著名软件公司和国内大企业、大公司到我省建立研发机构和生产基地,提高技术起点,并把引进与创新结合起来,加快培育一批高水平的软件企业。2005年,全省软件产业增加值达到200亿元以上。经过10年的努力,使江苏软件产品、集成电路产品在国内市场占有较高的份额,并有相当部分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