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
龙头工程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
(冀政〔2001〕20号 2001年4月19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产业化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发展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确保农业效益有较大提高,农民收入有较大幅度增长,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从战略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意义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依靠各类龙头经济组织带动,将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实行一体化经营的新的农业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
近几年来,全省上下对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认识不断提高,工作力度逐步加大,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快。但也必须看到,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还是初步的,相当多的地方刚刚起步,远不能适应当前农业市场化的内在要求,不能适应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迫切需要,不能适应加入WTO以后农产品国际市场竞争的迫切需要。“十五”期间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无论从速度规模还是质量效益上都必须有一个大的发展和新的提高。
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全省上下必须从思想上继续深化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认识。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把握好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对促进农村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作用。农业产业化经营是组织和引导农民进入市场的桥梁和纽带,是推进农业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强大拉动力,是转移农村劳动力、加快农村城镇化的重要途径和依托,是促进农业科技进步、进而提高农业农村经济运行质量的有效载体,是富民强县、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一个最具活力的增长点,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推进农业规模经营、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实践证明,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不仅是解决当前农产品卖难、加工增值率低、农民增收缓慢和组织化程度低等一系列问题最现实、最有效的措施和途径,而且可以通过产业链的延伸,达到“带动一产、摊动二产、活跃三产”,进而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财政增税等多重目标。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一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工作,必须农、工、贸、经、科、教合力推进,才能加快发展。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把农业产业化经营在经济发展战略上明确下来,在经济发展大局中突出出来,举全省之力,把这一件大事干好。
二、紧紧抓住中心环节,大力实施“龙头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