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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全省经济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关于
 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全省经济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1〕34号)


吕梁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省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全省经济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关于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全省经济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
          (省物价局 2001年2月26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省委七届十次全会和全省调整经济结构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运用价格杠杆,开拓市场,扩大内需,促进全省经济结构调整,提出如下意见:
  一、运用价格杠杆,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减轻农民负担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各项方针、政策,调整粮食保护价收购范围,完善粮食收购价格政策,按照有利于促进粮食结构调整、有利于农民获得合理收益和有利于粮食购销企业实现顺价销售的原则,合理确定冬小麦和玉米的定购价和保护价。加强粮食收购和流通环节价格管理,坚持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较大幅度降低市场销售不畅的粮食劣质品种收购价格,进一步拉开粮食品质差价、等级差价、季节差价和地区差价,实行按质论价、优质优价。
  (二)完善棉花价格政策,维护合理的棉花价格秩序,合理确定烟、茧、糖等其它农产品的价格水平,拉开品质差价,促进农产品种植结构的优化和产品质量提高。
  (三)进一步加大涉农收费清理整顿力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重点整顿关系农民生活的教育、医疗、婚姻登记、计划生育、建房等不合理收费,制止用“以资代劳”名义向农民乱收费,严禁一切要农民出钱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和法律规定外的任何形式的集资活动。
  (四)运用水价政策调节供水,在统筹考虑合理开发与承受能力的前提下,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逐步提高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推进农业节水灌溉;切实有效保护水资源。
  (五)加强农村电价管理,整顿农村电话通话费,积极推进“两改一同价”的改革。农村电网改造中,除国家明确规定的收费项目外,禁止一切形式的乱收费。对完成农村电网改造的县(市、区),适时实现城乡用电同价。整顿和降低农村电话通话费,实施县级行政区域内城乡通话费同价。
  (六)完善对耕地、林地、水利等农业资源价格的调控制度和收费政策,积极参与防洪、水利工程建设等的价格论证工作。综合当地实际,加强种苗、草籽等价格管理,保障种苗供应和退耕还林还草政策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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