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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各类检查组的通知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严格控制各类检查组的通知
 (二00一年三月十二日 川委办〔2001〕12号)


  去年,省级部门派出检查组到各市州检查工作,对于促进省委、省政府主要工作的落实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有些部门派出的检查组较多,检查频繁而又重复,在一定程度上干扰和影响了各市州党委、政府的正常工作。仅从乐山市来看,去年1至10月共接待各类检查组86批2016人次,市领导、有关部门和基层为迎接检查,花费大量精力、财力,增加了基层负担。为严格控制省级部门向各市州派出检查组,进一步规范检查工作,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特作如下通知。
  一、省级各部门要切实转变观念、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切实为基层服好务。
  二、省级各部门要坚持和完善机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控制向各市州派出检查组检查工作,确因推动工作需要组织的检查,也要事先作好准备,精简人数,缩短时间,避免检查的随意性、盲目性,提高检查实效。
  三、凡可由当地党委、政府或部门代为检查的,应委托当地党委、政府或部门代行检查,省上不再派检查组,避免同一项工作的重复检查、交叉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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