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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决定

  以德治市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证,是加快推进现代化、建立社会主义市场道德规范的迫切需要。要进一步搞好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推行《深圳市民行为道德规范》和“深圳市社会公德七不准则”,大力弘扬“开拓、创新、团结、奉献”的深圳精神,牢固树立艰苦创业思想,广泛开展“同在一方热土,共创美好明天”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城市的凝聚力和市民的家园意识,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自强不息、共同进步的社会风气。率先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
  切实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紧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把握社会不同群体的特点和要求,把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的宣传教育与人民群众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结合起来,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宣传教育群众与切实服务群众结合起来,把加强教育与加强管理结合起来,努力做到形式多样,生动活泼。要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路子。
  三、深入持久开展创建文明市、文明区等创建活动,努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开展创建文明市、文明区活动是推进我市两个文明协调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创新模式。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领导责任制,继续把这一活动作为落实精神文明建设各项任务的总抓手,常抓不懈,抓出效果,努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巩固国际“花园城市”的成果,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加快旧城旧村改造步伐,加强城市环境治理保护,加大环境综合整治的力度,重点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与河流污染整治,拆除违章建筑,加强对背街小巷的整治和绿化美化,努力建设具有国际水平的生态城市。
  开展以“创建美好家园,倡导文明新风”为主题的创建文明社区活动。继续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企业、安全文明小区、青少年文明社区、青年文明号,搞好军警民共建,把精神文明建设任务落实到各个单位、各个基层。关心爱护来深圳工作的外来兄弟姐妹,加强外来员工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和权益保护,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大力开展义工活动,倡导文明新风。
  四、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社会治安工作会议精神,下大力气解决当期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痛下决心,重典治乱,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确保社会治安状况有明显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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