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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发展电子商务“十五”规划的通知

  发展自治区电子商务迫切需要相关法律的支持,以规范飞速发展的电子商务所存在的各类问题。在国家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指导下,紧密结合自治区的实际情况,构造自治区发展电子商务法律框架。采取积极防范措施,努力解决好电子商务基本操作、安全性、信息基础设施和市场准入、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四、发展电子商务“十五”规划的重点
  在自治区政府统一规划下,“十五”期间突出重点,优先抓好“一个平台、一个示范区、四大重点工程”的建设。
  (一)一个网络平台
  在2002年以前在自治区现有网络基础上建成自治区电子商务应用平台。采用先进技术、形成多媒体化和兼容异构网络、异构数据库的全区信息枢纽,建成统一的网控中心,联结所有信息应用网络,至2005年实现全区网络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为我区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夯实基础。
  (二)一个示范地区
  自治区决定将包头作一个示范区,各项工作先行一步,取得经验,为全区电子商务的发展创造一个基本运营环境。同时要选择有基础、信用好的行业,如交易品种比较单一的粮食系统作为试点行业,选择几个有代表性的我区重点企业作为试点企业,通过协调金融、税务、工商等有关部门与其配合,按现有国际标准、结合我国和我区的实际开展试点工作,总结经验,逐步推广。使电子商务“十五”期间在我区得到广泛应用。
  (三)四大重点工程
  1.基础网络建设工程
  采用先进的网络标准和技术,建成一个统一、完整、先进的能够满足多层次需要的宽带、高速、大容量、多媒体交互式的计算机网络交换平台,加快建设以电信网和广电网为主的覆盖全区高速宽带信息网,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和电信网的上行优势和广电网的下行优势,形成高效、快捷的信息传输网,为发展我区电子商务提供基础保证。建立电子商务信息数据交换中心,联接全区各盟市及部分旗县、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以及主要批发交易市场和农畜产品集散地的网络,接入互联网,收集和发布全区各地经贸信息。同时,也将全国各地的经贸供求信息在全区范围内发布,使其成为促进我区企业发展,产品流通的重要信息系统。
  2.企业信息化工程
  增强企业对信息化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倡导企业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生产工艺,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改善企业经营管理,实现管理方式系统化;建立和改进信息系统,实现知识管理网络化;改变营销手段,实现商务运营电子化。引导鼓励企业大力开展电子商务,特别要加强企业加入WTO、与世界工贸接轨的各项准备,积极配合国家经贸委和信息产业部联合启动的金贸工程,力争到“十五”期末,实现全区大部分企业上网运行,全区80%的大中型企业拥有自己的网站和域名。
  3.电子商务金融财税支持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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