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走出去”开放战略要以优势企业为主体,造就一批参与国际竞争的优强企业。要继续推进以企业为中心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以市场、特别是国际市场为导向的研究开发能力。要围绕品种、质量、效益和扩大出口这个中心,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不断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竞争力,为参与国际竞争、实施“走出去”开放战略提供坚实的物质和技术基础。
(四)采取有效方法,注意提高对外经贸合作和对外投资的效益。
实施“走出去”开放战略,必须贸易与投资密切结合。实行“贸易先行、产业跟进”的行之有效的做法,可采取“投石问路”的贸易方式了解其市场需求,在逐步占有稳定的市场份额和形成销售网络的前提下,有效地开展对外投资,开办工厂。尤其是对贸易壁垒国家,可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进行加工、装配后,转向贸易壁垒国家出口。
实施“走出去”开放战略,鼓励工商、工贸联手开拓市场。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对我区的商品缺乏了解,因此要支持工商联手、工贸联手,扬长避短,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开拓市场。充分利用国家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设立的投资贸易中心和商品中心,把我区的名优产品打出去,取得市场认可,逐步拓展市场份额。
实施“走出去”开放战略,必须实行投资形式多样化。企业可根据各自的优势和能力选择境外投资方向和投资方式,对市场需求、资源状况、投资环境、合作伙伴等要进行深入调研,做到充分论证,反复比较,认真筛选,努力提高投资效益。
(五)继续扩大自治区优势产品直接出口。
要努力扩大我区粮食、煤炭、活畜、肉食、稀土、羊绒及制品传统优势产品的出口,进一步提高国际市场占有率。对于这些传统优势出口产品,要有针对性地加大科技开发和技术改造投入,提高产品的质量、档次、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以高质量的产品占稳老市场,开拓新市场。要加快培育新的出口增长点,通过企业自主创新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和机电产品出口,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增强出口后劲。要认真贯彻以质取胜战略,树立信誉,扩大出口,严把质量关。
(六)大力开展以境外加工贸易为主的对外投资。
要引导和鼓励我区各类优势企业,利用自身具有的资金、技术、品牌,选准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在境外建立加工装配型企业,带动我区设备、技术、零部件、原材料和劳务输出。要进一步巩固我区已在境外建成的加工贸易项目,扩大生产和经营规模,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增强出口能力。总结和推广我区鄂尔多斯、鹿王集团和包头电子电器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等企业开展境外加工贸易的成功经验,带动我区境外加工贸易业务的快速健康发展。要加强市场调研,确定开展境外加工贸易业务的重点国家和地区,根据市场情况选择我区优势企业进行开拓。要引导和鼓励我区有条件的企业以合资合作的形式投资开发俄罗斯、蒙古国的森林资源和矿产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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