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
农业厅关于实施农业增效工程意见的通知
(内政发〔2001〕28号 2001年3月8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
现将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实施农业增效工程的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实施农业增效工程的意见
(自治区农业厅 二00一年二月)
“九五”以来,我区农业生产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农业科技得到普遍应用,粮食总产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农民收入显著增加,农业基础建设特别是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有了明显提高。但是,随着农业进入以提高品质、优化结构和增加农民收入为主题的战略性结构调整的新的发展阶段后,与国内先进水平相比,我区农业仍然显得基础建设薄弱,生产结构单一,品质不高,单位投入产出比较低,综合效益较差,科技进步贡献率及农民收入增长率增长缓慢。今年是世纪初年,也是“十五”计划开局之年,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化农业战略性结构调整,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农技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农业适用增产提质增效技术的进村入户率和到位率,加快农业生产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提高农业生产的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如期实现“十五”计划目标,拟从2001年到2003年,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农业增效工程。现就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方针,以提质增效为目标,在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的同时,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作物、重点技术,不断强化对农民的科技培训、指导和服务,大力推广农业综合配套适用技术,紧紧围绕调整优化产业、产品结构,不断提高农业整体素质,增加农民收入。坚持技术创新、综合配套,相对集中、突出重点,统一组织、注重效益,分级管理、分项实施,责任明确、项目到人等原则,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确保农业增效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基本目标
实施农业增效工程,是在确保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有效供给的前提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以实施西部大开发为契机,努力加快我区农业和农村经济战略性结构调整步伐,实行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战略性转变,不断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稳步发展,实现农业效益显著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
实施农业增效工程,就是要有针对性地选择农业增产提质增效的农技推广措施,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领导、统一管理;重点解决农技推广人员深入基层难的问题,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农业科技推广人员特别是基层农技人员的积极性;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将各项适用增产提质增效技术组装配套,综合应用,带动我区的农业适用技术实现大范围、大面积的推广应用;通过调整结构增效、提高科技含量增效、改善基础条件增效、发展多种经营增效、提高农产品质量增效、创名牌绿色食品增效、节约成本减少损失增效、增加单位面积产量增效、实施产业化经营增效等多种增效途径,切实提高农业科技的进村入户率和到位率,提高农业科技的应用质量,提高农业科技对生产的贡献率,最终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