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
地方国有工业企业战略性改组规划指导意见的通知
(冀政〔2001〕17号 2001年3月19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政府同意《河北省地方国有工业企业战略性改组规划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地方国有工业企业战略性改组规划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提出我省地方国有工业企业战略性改组规划指导意见。
一、推进国有工业企业战略性改组的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
我省推进国有工业企业战略性改组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择优扶强抓好重要骨干企业,多种形式放开放活中小企业,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大力推进产权流动重组,加速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确保国有经济总量增加、比重减少、素质提高、控制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
推进国有工业企业改组的战略性目标是:随着我省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在确保国有经济总量继续增加的前提下,通过深化改革、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进一步提高整体素质,合理调整产权结构,逐步降低资产负债率,不断减少国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有效增加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促使企业经济效益明显提高,科学开发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抗御风险能力明显增强,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实现以上战略性目标,分两步实施:在2000年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工业企业战略性改组工作全面展开的基础上,到2005年,全省国有工业企业战略性改组取得实质性进展,初步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微观基础;到2010年,基本完成国有工业企业的战略性改组,实现国有经济的高效运行和全省经济实力的全面增强。
二、国有工业企业战略性改组的对象
结合我省实际,地方国有工业企业战略性改组的对象分四种类型企业:
第一种类型企业是需要国家垄断经营的企业。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行业的垄断性经营企业,如省内电网的建设、经营,城市供排水、煤气、热力管网的建设、经营,盐业,列入国家保护资源的中药材等。这类企业是极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