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区域发展目标和任务。唐山、石家庄、秦皇岛三市除贫困县外2005年基本普及高中段教育;保定、廊坊、衡水三市除贫困县外2007年基本普及高中段教育;其他市2010年基本普及高中段教育。1995年以前实现“普九”的县(市、区)2005年基本普及高中段教育,1998年以前实现“普九”的县(市、区)2008年基本普及高中段教育,其他县(市、区)2010年基本普及高中段教育。
三、组织领导
6、加强组织领导。随着基本“普九”目标的实现,加快普及高中段教育已经成为进一步提高全民素质的一项战略性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快普及高中段教育,作为建设经济强省和现代化河北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切实加强领导,自觉做到思想认识、领导责任、政策措施和资金投入四到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制定规划,精心实施,加强管理,强化督导。各级计划、财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物价、建设、土地、金融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制定、完善和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积极为普及高中段教育创造条件。
7、制定整体规划,认真抓好落实。普及高中段教育工作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厅会同市、县两级政府具体组织实施。省教育厅及各市、县(市、区)要认真研究制定普及高中段教育的总体方案,对高中段教育的规模、结构、学校布局、办学条件改善及师资队伍建设等进行全面规划,明确阶段性及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要在积极扩大当前高中段招生规模的同时,下大力抓好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和薄弱学校改造,抓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结构的调整,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切实提高现有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益。加强重点学校建设,充分发挥高中段重点学校的办学资源优势,扩大招生规模。深化高中段办学体制和办学模式改革。有计划、有步骤地搞好新校建设。实施以发展高中段教育为重点的“教育强县计划”,建立教育强县评估制度,鼓励经济、教育发达的县(市、区)率先普及高中段教育。
8、建立双向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考核评估工作。发展高中段教育的主要责任在市、县两级政府。从2001年开始,省政府将对各市、县高中段教育经费投入、学校建设、教育质量、办学效益、在校生规模等进行考核。省、市、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逐级签订阶段性及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省教育厅要加强对市、县两级普及高中段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
四、主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