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2001年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
《2001年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目录》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1〕24号 二00一年二月九日)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2001年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2001年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目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一年二月九日
2001年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我省的政府采购工作经过两年的实践,在法制建设、采购监督管理、规范采购程序和组织实施方面已经取得了明显进展,积累了成功的经验。采购范围不断延伸,资金规模逐步扩大,采购方法得到规范。从公开信息发布到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建设等一系列涉及政府采购的方面均取得较大进展。政府采购市场已逐步建立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001年我省政府采购工作的目标是:立足国情省情,逐步建立与国际惯例相衔接,符合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框架要求的政府采购体制,认真执行《
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依法管理,大力推进政府采购工作,从制度上强化财政支出管理和杜绝采购中的腐败现象,保证政府采购工作继续健康发展。为此,今年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依法行政力度,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条例
《
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已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为规范我省政府采购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各级政府采购机构必须依法行政,以条例为依据修改、完善已经出台的政府采购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条例,配合《条例》的贯彻实施,加大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宣传,逐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二、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工作
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是政府采购工作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的综合体现,各级政府采购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适应改革发展需要,不断完善制度建设。
1.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建立政府采购预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