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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村镇建设步伐,推进城市化进程的若干意见

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加快村镇建设步伐,推进城市化进程的若干意见
 (2000年12月27日 穗字〔2000〕17号)


  为加快我市现代化中心城市的建设,确保2005年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00〕11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乡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的若干意见》(粤发〔2000〕8号),现就加快我市村镇建设步伐,推进城市化进程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村镇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1.提高对加快村镇建设步伐,推进城市化进程的思想认识。加快村镇建设步伐,推进城市化进程,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小城镇,大战略”的决策,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广州市城市环境面貌“一年一小变,三年一中变,2010年一大变”的要求的具体措施,是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的必由之路。对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提高城市化水平;促进农业的集约化经营,提高农村经济效益,实现农村现代化;促进乡镇企业向城镇工业小区集中,实现基础设施和资源共享,加强规范管理和集中治理污染;发挥城镇的聚集效应,积极发展第三产业,有效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培育和发展农村市场,扩大内需,加速国民经济发展;改善城乡的生活质量,提高农民综合素质,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2.加快村镇建设步伐,推进城市化进程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2005年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为总体目标,遵循城市化发展的客观规律,以改革为动力,加强法规建设,理顺管理体制,解决突出问题,强化规划和土地管理,合理布局,完善基础设施,繁荣村镇经济,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乡镇企业向城镇工业小区集中,不断提高城市化水平。
  3.加快村镇建设步伐,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的原则。村镇建设要充分考虑广大群众的实际需要,致力于改善居住与生活环境,提供绿化、净化、美化和效能化的发展空间,保障群众的身心健康,提高群众的文化素质和社区的精神文明水平。凡重要的规划和建设项目要举行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提高公众的参与程度和规划、建设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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