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企业技术进步工作的政策措施
搞好企业技术进步工作,必须充分调动企业自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自主创新能力,挖掘内部潜力。同时,也要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集中力量、整合优势、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政策的扶持和引导作用。
(一)组织实施一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按照做强做大一批,搞精搞专一批,高起点嫁接一批的要求,“十五”期间,要实施10个以上投资上亿元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使其成为带动我省经济增长的龙头企业。对符合国家要求、具有特色和优势的项目,列入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争取国家的政策和资金支持,特别是要加大国债技术改造项目贴息的争取力度。
(二)增加企业技术进步的融资渠道。(1)金融机构要按照我省企业技术进步投资导向目录,对企业技术进步给予信贷支持。(2)积极运用企业债券、土地转让、资产置换和重组;企业上市、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融资方式,多渠道筹措技术改造资金。(3)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招商引资进行技术改造,鼓励外商和国内各种经济成分的组织和个人投资嫁接、改造我省企业。凡使用自有资金、商业银行贷款等自行融通资金建设的一般技术改造项目(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由投资者自主决策,实行项目备案制,不再履行立项审批手续。
(三)选准、选好项目,做好项目前期工作。(1)定期制订符合我省实际、鼓励企业技术进步的产业政策,发布技术和产品指导目录。(2)对落后的生产技术、设备和工艺,要限期淘汰。对公布属于淘汰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装备、产品以及长线产品、重复建设项目,不再安排资金支持。(3)建立省级技术改造项目库,作为申报国家重点项目或对外招商引资的备选项目。各地区、各部门也要相应建立技术改造项目库。同时,要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对每一个项目都要进行可行性研究,以达到开工建设和对外招商引资的要求。
(四)增强企业自我积累能力,加大技术创新投入。要足额提取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盈利企业可根据自身承受能力加速折旧,并全部用于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开发费在企业管理费中据实列支,一般不得低于当年销售收入的3%;鼓励企业引进新技术、新工艺,以参股、持股等形式扩大生产规模。
(五)完善技术改造资金和科技经费的使用管理办法。用好技术改造和技术开发资金是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和竞争力的重要途径,要修改、完善技术改造贴息资金和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办法。同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要逐年增加技术改造贴息资金和科技经费的投入,以保证重大项目的实施。
技术改造贴息资金和科技经费,要突出重点,集中使用,着重用于在每个行业培育1-2个排头兵企业和重大技术攻关项目。对发展前景不明朗的小企业、小项目或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的项目不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