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结构调整
加快破产企业重组步伐的通知
(青政办〔2000〕265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对工业结构实行战略性调整的方针,加大改革力度,加快工业改组改革和结构优化升级,对一批长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国有企业实施了破产重组,实现了资产的优化配置,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多年来积累和遗留下来的矛盾和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给企业资产重组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为了进一步加大我省结构调整工作力度,加快破产企业重组步伐,维护全省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大局,保证全省结构调整工作积极有序进行,省政府决定成立省结构调整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并派出工作组,抽调得力干部加强省属重点破产企业重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省结构调整协调领导小组
由省经贸委牵头,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总工会等部门配合,组成省结构调整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骆玉林同志任组长,汪铁桥、韩文录、马海莉、丁万良、刘西昆同志任副组长,具体办事机构设在省经贸委。其工作职责是:在省政府领导下,负责结构调整和企业破产重组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结构调整的总体工作思路;协调解决结构调整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建立破产企业信息渠道;加强对重点破产企业重组工作的协调指导,引导企业深化改革。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握工作主动权,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破产企业重组工作的领导,确保全省结构调整的顺利进行。
二、选派工作组,加强对重点破产企业重组工作的协调指导’
根据目前结构调整的进展情况和破产企业重组工作难易程度,经研究确定青海重工建设工程公司、青海矿山建设公司、青海第七建筑工程公司、青海汽车制造厂、青海海山轴承厂、青海微电机厂、青海海力公司、青海电动工具厂8户企业为省属重点破产重组企业。为加强协调指导工作,对该8户企业分别派出重组工作组。每个工作组4-5人,由一名厅级领导带队,其成员从省政府有关部门、机构改革办公室、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熟悉财务、法律知识和有企业群众工作经验的干部中抽调,并聘用部分熟悉企业情况,政策水平较高,思想政治工作经验丰富的离退休厅级干部和破产企业原领导班子中有一定威信、群众拥护的领导干部;工作组主要任务是:深入细致地做好企业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解疑释惑,加强政策宣传,及时沟通情况,化解矛盾,引导职工转变观念,支持结构调整,积极投身改革,自觉维护稳定大局;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企业重组方案;协助法院、清算组做好清算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出重组工作中资产出售和职工安置等重大问题的具体意见;对职工债权清偿以及危房改造、物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企业遗留问题,维护职工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