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建立以政府推动为引导,以引入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基金和企业投入为主体,以金融信贷和社会融资为支撑的高新技术产业化投、融资体系。通过发行债券或股票、合资、联合开发等途径,大力吸引国内外资金,确保高新技术产业投入。建立股份制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投资公司。逐步完善风险投资机制,金融部门要积极扶持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及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发展。
(三)建设西宁高新技术开发区
1、启动建设西宁高新技术开发区,在今后2-3年内,在争取国家专项资金的同时,通过招商引资,运用新机制,组建一批高新技术企业,争取创建若干个在国内和国际上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
2、组建成立西宁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项目审批、进出口贸易、土地使用、人事劳资、税收优惠等方面赋予其相应的权限。
3、建立高新技术开发区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对西宁高新技术发展方向、总体规划、实施方案、政策措施及重大项目进行咨询和论证。专家咨询委员会由省内外工程技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管理科学和法律专家组成,实行轮期制、薪水制、签名制、责任追究制。
4、省、市两级政府每年拨专款进行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其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市场化、规范化服务。
5、把西宁高新技术开发区作为我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主要窗口和基地,扩大对内对外宣传,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和支持。
(四)发展信息管理网络
加快建设和发展以西宁为中心的信息管理局域网和互联网,组建各类信息管理系统和信息港。
(五)完善和构建社会化服务体系
结合地方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组织构建符合市场经济运行机制,有利于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1、建设常设技术市场,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信息及专利服务、经济咨询与技术评估、律师事务、会计审计、海关商检、质量检测、品牌策划、包装设计、招商引资、科技交流、人才培训、决策反馈等服务机构。
2、积极促进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进入高新技术开发区,使其逐步发展成为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建设一批与市场相适应,与产业化发展相适应的中试基地、技术中心、工程中心等机构。
(六)研究制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配套政策
在积极执行现有各项政策的基础上,加快研究和制定我省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产业技术、税收与分配、知识产权、进出口贸易、人才培养等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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