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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外经贸厅关于加入WTO后我省各部门和主要行业应采取对策的意见的通知[失效]

  (四)通过政府行为,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各级政府一方面要按照WTO规则规范管理企业的进出口行为,避免引起贸易摩擦;另一方面也要通过加强本地区与世界各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交流,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为本地企业参与国家竞争创造条件。由于WTO协议对政府部门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没有明确的限制性规定,因此各级政府部门可以利用行政手段和财政支持的办法,为企业开拓市场提供帮助。
  二、加入WTO后我省农业应采取的对策
  (一)以国际市场为导向,加快农业结构的调整。一是继续对种植业粮、经、饲三元结构进行调整,压缩一些品种的粮食种植面积,增加经济作物和饲料作物的种植面积;二是立足本省优势,大力发展特色食品和绿色食品,不断扩大品种,并努力向有机食品的方面推进;三是继续发展畜牧业,形成多个各具特色的畜产品基地,进一步提高其在全省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
  (二)依靠科技进步,发展质量效益型农业。农业科技进步应从两个方面推进:一是抓紧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二是努力扩大先进实用技术的覆盖领域。要搞好科学研究开发队伍和先进技术推广队伍的建设,组织有关高新技术项目攻关,大力普及已经成熟的先进实用技术。要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促进国外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的引进,建立多元化的科技兴农融资机制,吸引国外资金、私人资金和社会资金进入农业科技领域。
  (三)加快与国际标准接轨,提高农产品的竞争能力。针对当今国际农产品市场竞争中,非价格因素逐渐取代价格因素而居主导地位的趋势,有关部门应向农民和农产品生产企业广泛介绍和宣传国际通行的技术标准以及安全、卫生、环保、动植物保护标准,使其在生产中有所遵循,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以突破农产品贸易中的技术壁垒和绿色壁垒。通过对国际竞争机制的有效利用和农业市场机制的培育,促进全省农业尽快适应国际化和市场化竞争。
  (四)大力吸引外来资金,推动农业在更高层次上发展。针对农业发展中的资金严重不足问题,应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和地缘等优势条件,以我国加入WTO为契机,力争在农业领域吸引利用外来资金方面有所突破。一是在对外合资合作上,要集中力量抓出几个与国外大财团、大公司合作的大项目,以此牵动全省农村经济的发展。二是在与外省(区)合作上,要突出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优势互补,立足长远,舍得让利,联手开发、联后开拓国内外市场。三是在相关政策上,要建立必要的个人利益机制和企业奖励机制,营造多方努力吸引外来资金的良好氛围。
  (五)加大实施“绿箱政策”的力度,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根据WTO《农业协议》的有关规则,我省应及早把用于农产品价格和投入的直接补贴转移到“绿箱政策”名下,合法投入到农业生产中。通过增加农业科技投入,增加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增加农村环境和生态保护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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