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到2005年,以省康复中心为依托,建立一处可容纳200人的省级综合性、多功能的社会福利示范机构;各地市(农垦总局)至少建成一处可容纳50--100人综合性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城镇人口在6万人以下的县(市)和街道一级各建一处老年人综合性福利服务机构,同时附设一处可容纳30名以上老人的养老院,城镇人口在6万人以上的县(市)的街道要增设新的老年人综合性福利服务机构。经济较发达的县(市)和街道要在2003年完成上述任务,其它县(市)和街道要在2005年完成上述任务,床位供给量基本达到老人总数的1%。
大力倡导和扶持民办社会福利机构,2005年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床位数要达到社会福利机构床位总数的30%左右。
(三)加快社区各类社会福利设施的发展,基本实现老人、孤儿、残疾人、优抚对象、精神病人服务、婚姻服务,以及中介服务、家政服务、医疗康复服务等各项社区社会福利服务网络,基本满足特殊群体和社区居民的生活服务需求。
(四)到2005年,全省95%以上乡镇建立以敬老院为重点的老年福利设施,其中县城所在地的乡镇要建设成为城乡一体,综合性、多功能的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床位数要达到每万人10张以上。并采取集中供养、院户挂钩、志愿者包户服务等方式,为老年人、残疾人、孤残儿童提供福利服务。
(五)建立稳定可靠的财政投入和民政事业经费自然增长机制,加快对国有社会福利机构危旧房屋的改造,提高“三无”对象生活标准,使其基本达到当地居民的平均水平。
(六)推进福利彩票事业的市场化和产业化。“十五”期间,福利彩票的管理体制、销售方式、市场培育、队伍建设方面要进行全方位突破。在继续做好即开型福利彩票的同时,大力推行电脑彩票的发行,在全省地市和县城建立电脑彩票投注站,为社会福利事业募集更多的发展资金。
(七)加快造就一批社会福利服务专业化与志愿者相结合的福利服务队伍,专兼职服务人员要达到当地总人口10%以上,加强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逐步做到持证上岗。
三、加快实现我省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基本要求
总的要求是: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
(一)深化改革、转变观念、制定扶持政策,采取国家、集体、个人以及境外社会团体慈善组织和个人等多渠道投资方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形成多种所有制形式和经营形式共存的发展格局,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允许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合资入股,购买或租赁方式参与国有社会福利机构的改造和扩建。
(二)各级政府的投资重点用于基础性、示范性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可将少部分资金用于资助民办社会福利机构,采取民办公助的方式,发展社会福利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