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委、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改革水利投资体制意见的通知

  按照国家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开工报告、建设实施、竣工验收及后评估等阶段。项目的前期工作在地方水利建设总体规划基础上确定具体建设项目,并按程序报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和开工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技术方案编制应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工程咨询单位、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对项目技术方案、投资方案负责。对技术难度不大、投资较小的病害整治、灌区配套工程等项目可适当简化审批程序。
  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5年内未进行下一个程序的项目应重新报批。
  初步设计方案概算静态总投资原则上不得突破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静态总投资超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投资5%(含5%)以上的,应对增加投资原因提出专题分析报告,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投资10%(含10%)的,应重新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
  (四)新建项目应合理布局、统筹安排,确保合理建设工期。
  省级水利投资重点是国家支持建设的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续建、扫尾工程,个别病害严重的水库枢纽整治工程。新建项目应视投资情况量力而行,适当考虑地区之间的平衡。
  (五)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所有水利建设项目都要全面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
  项目法人为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其职责范围是:负责项目规划、筹资、建设实施、经营管理、债务偿还、工程管理和资产保值增值。并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项目建设资金、建设工期、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进行监督管理。项目法人由项目审批部门在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明确。
  按照《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省有关规定,水利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都必须进行招标。
  工程监理由经过招标确定的有资质的单位承担。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合同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对工程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监理单位不得监理与本单位有隶属关系的单位所设计或承建的建设工程,不得转让监理业务。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的费率标准收费。
  二、改革水利投资体制,加强资金管理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