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公立医疗机构改革,要扩大运营自主权,实行自主管理,健全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对医院院长推行公开竞争、择优聘任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服务标准,规范医疗行为,保证医疗服务质量。
8.加强医疗机构的经济管理,搞好成本核算,提高效率。将医疗后勤服务与主营业务分开,通过医院联办后勤服务或交由社会去办等方式,逐步探索医疗后勤服务社会化的路子。
9.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医疗机构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定编定岗,公开岗位标准,鼓励内部竞争,推行双向选择的劳动合同制。严格执行内部考核制度和患者反馈制度,把员工收入与技术水平、服务态度、劳动贡献挂起钩来。
10.开展病人选择医院和选择医生的工作。要保障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选择权,职工可以选择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也可以持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生开具的处方选择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购药。病人选择医生的工作,省上确定几家医院试点,其它医院逐步实行。
四、实行医药分开,推进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
11.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按照国家的规定,对我省县及县以上公立非营利性医院药品收支结余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从制度上解决“以药养医”的问题。医院药品收支结余(药品收入扣除药品支出后的纯收入)上交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缴存同级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经考核后,统筹安排,合理返还。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及《甘肃省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这项工作由卫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实施。
省级和地州市都要在规范财政补助方式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开展门诊药房改为药品零售企业的试点,摸索经验,逐步推开。
社区卫生服务组织、门诊部及个体诊所可经销由省级卫生、药品监管部门审定的常用和急救用药,但不得从事其它药品购销活动。
12.加大药品生产结构调整力度,发展我省药品生产。调整我省的药品生产结构,扩大适销对路的新药和特色药品的生产。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医药行业发展规划,加快我省现有药品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加大科技投入。要特别注重利用我省的当归、红芪、黄芪、党参、甘草、大黄等中药材资源优势,采用“产学研”一体化的模式,培育地方特色产品,加快研制开发和深度加工,壮大规模,努力形成我省药品生产的产业优势。
13.改革药品流通体制,整顿药品流通秩序。鼓励我省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向商贸、工贸或科工贸结合的企业集团方向发展;鼓励有条件的药品批发企业跨地区兼并市、县级批发企业,向规模化方向发展;推行总代理、总经销,积极发展区域性基层配送中心和药品流通企业连锁经营等现代经营方式;发展连锁药店、普通超市非处方药柜台以及独立门点等多种零售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