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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

  劳动保障及其他有关部门要建立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制度。民政部门要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救助政策,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给予生活保障补助。在城市建立并发展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保障制度,在农村继续推进农村计划生育养老保险等利益导向机制。
  9、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在城市,把计划生育工作与社区服务结合起来,将计划生育管理逐步转向社区,推行属地化管理,强化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的管理职责。在农村,实行党员、干部包干责任制,继续推进计划生育合格村创建活动,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小康村”、“文明村”、“五好文明家庭”建设的重要内容。
  10、落实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各类所有制形式的企事业单位、各种社会组织等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管理计划生育的责任。
  三、以人为本,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11、计划生育和卫生部门要围绕生育、节育、不育等共同做好计划生育技术、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服务。坚持现行的避孕节育政策,加强孕前型管理。严禁违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积极稳妥地推进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为育龄妇女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长效避孕措施,提供优质服务,到2010年全省基本实现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全面开展对已婚育龄妇女的季度查环查孕及计划生育技术优质服务。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降到最低限度。
  12、完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到2005年,全省县级以上服务站(中心)、乡镇服务所实行达标管理。所有的村委会建立服务室并能正常工作。
  13、计划生育、卫生、药品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计划生育药具及性用品市场的管理。发展性与生殖健康产业,提高产品质量及科技含量,满足群众计划生育和性与生殖健康的需求。
  四、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14、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出版、文艺、网络等传播媒介的作用,设立专题,深入开展全民性基本国情和基本国策宣传。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大力宣传和普及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生男生女都一样、计划生育夫妇有责等生育观,引导人民群众树立科学、进步、文明的婚育观念,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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