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各级计生委要重视计划生育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通过举办国家公务员培训班、科技服务培训班等,不断提高全省计划生育下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增强法制观念、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认真解决居委会计划生育专职千部年龄偏大、文化素质偏低的状况,可从机构改革分流人员中选拔一批同志到居委会去工作。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都要切实承担起管理计划生育的责任,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员、经费以及计划生育的政策。要加强计划生育后备队伍建设。
十、切实加强党和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二十八)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学习毛泽东人口思想和邓小平人口理论。学习江泽民同志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问题的论述,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重视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级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组是同级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协调、监督、议事机构,要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协调、督促职能。认真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对领导干部抓计划生育的政绩,任期内逐年考核,离任时由组织部门牵头,计生、统计部门参与进行审核,对工作失职的要追究责任,对人口失控的地方,惟一把手是问。
(二十九)完善入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各级政府的一把手是本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地区人口计划的完成负总责。今后,
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情况,要分别进行责任考核。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考核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简便易行,把基层的注意力引导到提高工作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和提高群众满意程度上来。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摸实情、讲实话、报实数、求实效,坚决防止弄虚作假现象。
(三十)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的督查范围。每年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后,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入门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研究全省人口资源环境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作出部署。由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由省计生委具体组织,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一次对各市(地)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落实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情况的专题调查或重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省;每年要根据本《实施意见》对分解给各相关部门的职责执行情况作出检查评估。各市(地)党委、政府每年要将本地人口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本地的人口形势向省委、省政府作出专题报告。省计生委每年至少要向省委、省政府汇报一次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省统计局每年要将全省各市(地)、县(市、区)人口变动情况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报告。省委、省政府依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计生委、省统计局提供的有关情况,对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出评价,对工作失职的,要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