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
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二00一年三月二十日)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中发〔2000〕8号,以下简称《决定》,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总结了我国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经验,深刻分析了我国面临的人口形势,明确提出了今后十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目标、方针和政策措施,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全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了贯彻落实好《决定》,有效控制全省人口的过快增长,尽快达到并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抓紧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始终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一)人口过快增长仍然是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70年代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艰苦努力,我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全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人口增长较快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1999年末,全省总人口已经达到3200万。由于庞大的人口基数和人口增长的惯性作用,到本世纪中叶全省的人口才会开始缓慢下降。与此同时,全省随之进入育龄人口高峰和就业人口高峰期,将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形成巨大的压力。
(二)努力达到并稳定低生育水平是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要而艰巨的任务。经过多年的努力,我省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已接近低生育水平,但尚未完全达到低生育水平,特别是一些农村贫困地区的计划外生育和多孩生育问题还很突出,人口出生率仍比较高。目前,我省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尚未根本改善,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还将长期存在,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很多,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的任务还非常艰巨。各级党委、政府对此必须有清醒的认识。
(三)各级党委、政府要用《决定》精神统一思想。要充分认识人口问题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长期面临的重大问题,是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是影响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一个重要原因;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和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计划生育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