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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通知

  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积极做好农机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中新的农艺配套工作。
  在装备结构上,要积极转变农业机械化增长方式,在确保农业机械总量稳步增长的前提下,着力调整大中型机械与小型机械、动力机械与配套机械、种植业机械与农村其他各业生产所需机械的比例,以增量调整带动存量优化,以存量优化促进结构升级,走量效并重、协调发展的路子。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力争大中型机械总量增长20%,配套机具总量增长25%,林牧渔业机械和农副产品加工机械总量增长20%以上,形成一个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的农业机械装备新框架。
  在生产结构上,从全省出发,由抓农田作业主要环节的机械化,向农业生产全过程机械化转变;由抓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向全面提高种植业机械化水平转变;由主要抓种植业生产机械化,向农林牧渔业生产机械化转变;由抓农业产中机械化,向产前、产后机械化转变。
  在发展布局上,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突出地方特色,逐步形成区域发展优势。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郊区,要围绕发展外向型和城郊型现代化农业,重点抓好农副产品加工、保鲜、储运机械化和高效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提高农机化发展的档次。中东部地区,要主攻玉米机械化,全面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鲁西北及沿黄地区,要着重抓好粮食生产机械化,以此带动畜牧、棉花、薯类和蔬菜生产等机械化的发展,拉长农机服务链;南部山区及丘陵地区,要重点发展旱作、节水农业和薯类、花生、林果生产机械化。通过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区域推进,在全省创建一批不同形式、不同内容、各具特色的农业机械化先行区,尽快使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布局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相适应。
  三、加速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
  当前,要紧跟新的农业科技革命的步伐,追踪国内外前沿技术,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加强农机基础研究和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研制、开发,结合农业科技跨越计划等项目的实施,组织有关科研单位、农机院校和生产企业,联合进行技术攻关,突破一批制约农机化发展的关键技术。要积极探索和创新农机推广服务模式,坚持科研、生产和推广相结合,通过建立科技示范园区、开展科技下乡活动、实行项目化管理以及技术承包等多种形式,大力普及农机实用技术,加速现有农机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加强与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农机科技含量。要充分发挥各级农机教育培训机构的作用,大力加强对农民农机人员的培训,搞好绿色证书教育和跨世纪青年农民机手培训工程,全面提高农机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广大农民农机人员接受和应用新技术、新成果的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为推进农机科技创新,用5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力量,在全省实施玉米生产全过程机械化、花生与薯类收获机械化、塑膜温室电动卷帘与耕作机械化、果蔬与淀粉初加工机械化、牧草饲料生产加工机械化、旱作农业机械化、农用飞机植保机械化等7项农机化创新示范工程。各地要本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先后有序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确定主攻方向,建立一批农机化科技示范基地和园区,发挥试验、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全省农机化发展向更高层次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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