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通知
(鲁政办发〔2001〕19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农业机械化是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物质技术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农业机械化事业有了很大发展。到目前,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7025万千瓦,农用拖拉机、运输车320万台,配套机具243万台,农机总值339亿元,约60%以上的农业生产劳动量已由机械承担。农业机械化在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全省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农业机械总量不足,装备结构不尽合理,与全国先进省市存在较大差距;机械化农业生产发展不够平衡,除小麦生产已基本实现机械化外,玉米和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发展相对滞后,已成为影响我省农业机械化整体水平提高的重要制约因素;农机宏观调控和管理力度不够,科技创新能力比较薄弱,导致农机化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中不能配套跟进,不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以及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当前,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对于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物质技术装备实力、实施科技兴农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适应我国加入WTO后面临的新挑战、加快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城市化进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经省政府同意,特作如下通知。
一、明确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保证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加速粮食特别是玉米生产机械化,积极引导经济作物、林牧渔业、设施农业、旱作节水农业和农副产品加工等机械化的全面发展,实现由农机大省向农机强省跨越,为我省在全国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做出更大贡献。
主要目标是,计划到2005年,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9000万千瓦,农用拖拉机和运输车430万台,机引配套机具300万台,农机总值450亿元,全省主要农作物的耕、播、收等主要生产环节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85%、50%和50%,设施农业、畜牧、林果、渔业生产和农副产品加工等的机械化水平也有一个大的发展;力争到2010年,全省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程度达到70%,实现农业机械化由中级阶段向高级阶段的全面过渡。
二、调整优化农业机械化发展结构和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