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研究制定保证土地合理需求的用地政策。在坚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原则下,积极探索搞活土地供给的各种有效途径,采取农用地整理指标折抵、建设用地指标置换、建设用地指标周转等政策,努力满足建设用地合理需求,同时缓解耕地资源短缺的矛盾,提高资源利用率。
三、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利用市场手段合理配置土地资源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土地市场体育,挖潜盘活存量土地资产,积极探索集体建设用地供应及其流转管理的新路子。
(一)加快国有土地储备制度建设。把国有土地储备制度作为政府对县级以上城市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有效调控和规范土地二级市场的重要手段,推行政府统一征用、统一储备、统一开发、统一配置、统一管理的土地配置管理模式,通过依法征用、收回、收购等途径,确保政府掌握土地供应的主动权,确保国有土地所有权在经济权益上的实现。
(二)加快土地租赁制度建设。在对新增建设用地实行有偿使用的同时,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城镇存量划拨土地的有偿使用上,无论增量还是存量建设用地,除依法可以继续划拨使用的以外,都要全部实行有偿使用。
(三)加快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制度建设。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理顺土地供求关系的基础上,减少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比例,对商业、金融、旅游、娱乐和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等类用地实行招标、拍卖,形成土地市场竞争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
(四)加快地价管理制度建设。把地价管理作为土地市场管理的核心工作来抓,全面开展城市基准地价的更新调整工作,尽快制定出让土地最低限价标准,建立地价监测系统和地价公布、查询制度。
(五)加快土地有形市场建设。制定和完善土地市场运营制度和市场准入规则,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引导各类土地交易入市,规范交易行为,取缔土地隐形市场和非法交易。积极培育土地市场交易中介服务机构,从政策上引导和支持其发展。
(六)加强对企业改革、改制中的土地资产管理。按照“明晰产权、显化资产、区分类型、灵活处置”的原则,通过土地资产的合理处置,盘活土地资产,理顺土地资产分配关系,促进企业发展;通过出让、租赁等方式处置土地资产,提高政府土地收益;通过土地作价入股、作价出资、授权经营等方式处置土地资产,壮大国有资本、股权,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竞争力。
(七)积极探索小城镇用地供应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新路子,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和小城镇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县城以下的小城镇试行国有与集体两种土地产权并存、一个市场统一管理的办法。对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可实行转让、租赁等方式流转,但必须报经县(市、区)政府审批,土地收益大头留给土地所有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