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处罚项目:缴费单位隐瞒事实真相,谎报、瞒报,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
处罚标准: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号《
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第
十五条。
十、处罚项目:缴费单位拒绝提供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资料。
处罚标准: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号《
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第
十五条。
十一、处罚项目:缴费单位拒绝执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达的监督检查询问书。
处罚标准: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号《
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第
十五条。
十二、处罚项目:缴费单位拒绝执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达的限期改正指令书。
处罚标准: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号《
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第
十五条。
十三、处罚项目:缴费单位打击报复举报人员。
处罚标准: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号《
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第
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