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四部门
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
(皖政办〔2001〕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积极配合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全面推进全省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编办《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一年二月十四日
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
(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编办
二00一年一月三日)
为了适应我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要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符合基础教育发展规律的中小学人事管理制度,根据《
教师法》、《
义务教育法》、《
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中央《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及中央组织部、
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现就进一步深化我省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1、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第三次全国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以合理配置教育人才资源、优化人员结构、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核心,引入竞争激励机制,进一步改革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完善人事管理制度,为巩固教育改革成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2、改革的目标是,从2001年开始,用2-3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落实中小学人事制度各项改革方案。通过改革,规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学校主管部门的职责权限,明确学校办学自主权,为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逐步建立符合中小学特点的学校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管理、政策措施完善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校长的任用、考核和监督机制,落实校长的职责和权利;实行人员聘用和岗位管理,建立起人员能进能出、职务上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
二、加强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合理配置教育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