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有关力量,积极开展地震救援技术、装备的研究与开发,推广先进实用的科研成果,必要时也可以从国外引进,尽快改变救援技术落后的现状。
建立地震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系统。市级财政和各区、县财政应在财政预算和物资储备中适当安排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其他相关部门认真储备城市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的设备和专用救生器械,以及应急水源等生活必需品。建立应急储备管理制度。
加强灾情速报、灾情评估等基础建设,进一步提高灾情速报能力和灾害评估速度和准确性。为科学、客观地评价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结果,建立并不断完善地震灾害损失评审机构和制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各职能部门分工管理、各负其责,随着机构调整和人事变动,适时调整和充实防震减灾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各级人民政府要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把防震减灾工作作为一件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市防震减灾规划,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的防震减灾规划,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二)加强科技攻关,努力提高综合防震减灾能力
围绕活断层、软土地基、小区划等基础工作和地震预报、结构抗震、地震救助技术与装备等关键性问题,开展基础和应用研究,组织科技攻关。鼓励各类科技研究和开发机构从事防震减灾重点课题的研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防震减灾能力的进程,促进综合防震减灾能力的提高。
(三)加强队伍建设,加速人才培养
逐步形成一支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和较强的敬业精神、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的防震减灾工作队伍,满足防震减灾各项工作的需要。
(四)建立健全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
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对防震减灾的投入作出长期安排,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同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多层次、多渠道的防震减灾投入体系,随着国力的不断增强相应增加对防震减灾的投入。
(五)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积极开展多渠道、多层次防震减灾国际交流与合作,以结对城市项目为重点,推进大城市防震减灾国际合作,不断扩大我市在国际防震减灾领域的影响,吸收借鉴国际发达城市防震减灾技术与经验,促进我市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
四、重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