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把宣传教育放到更加突出的地位,宣传、广播电视、报刊、出版、教育、科技、文化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公益性宣传,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持之以恒地开展国情、国策教育,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有关科技知识,引导群众树立起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要全方位地开展课堂教育,各级党校、行政干校、团校等都要开设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课,提高领导干部的人口理论水平。中等以上学校要普遍开设人口知识讲座或课程。
8.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
充分发挥计划生育部门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综合管理的职能,与卫生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全面实行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积极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共同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确保人人享有优质的生殖保健服务。以市场为导向,开发一批可满足不同需求的生殖健康技术和产品,重点抓好生殖健康项目的科研攻关,利用我市的有利条件,开发、推广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新技术、新产品。制定必要的法规,规范计划生育药具及保健品市场。
三、切实加强领导,开创天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改革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把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摆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首要位置,研究新情况,制定新对策,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1.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
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要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市委、市政府每年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研究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组织、协调、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并纳入市委、市政府重大事项的督查范围。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部门要列专题,做好人口发展战略的超前研究,以利于综合解决人口问题。各区县每年要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做专题报告。
2.坚持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要不断改进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内容,改革考核办法,突出考核重点,把注意力引导到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工作水平上来。每年要对党政主要领导同志和计划生育部门分别进行责任考核,落实“一票否决”制度。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参与对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的考核,建立任期考核和离任审核制度,并作为衡量领导干部政绩和提拔、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工作失职的要追究责任。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严重失职的,坚决不能提拔重用。党员干部超生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不能担任领导职务。
3.大力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