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检查和查处力度,彻底解决一些社会危害性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案件,从速从重处罚。要严厉查处外商投资企业举报投诉的制假售假案件,对制假售假窝点,查实一个,端掉一个。对涉及到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惩处。
通过开展联合打假行动,坚决取缔制假售假企业,惩处首恶分子和惯犯,处理一批违法违纪的国家工作人员,曝光一批典型案件,使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泛滥的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良好的购物环境,为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三、精心组织,搞好协调
开展全市打假联合行动必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动员各方面的力量,联合打击,综合治理。
工商部门要加大对市场的检查和查处力度,对屡打屡犯的制假售假窝点,要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技术监督部门要认真执行新的《
产品质量法》,依法没收制假设备、工具及原辅材料等,彻底摧毁其制假售假能力;药品监督管理和卫生部门要加大对药品、一次性输液(输血、注射)器生产和批发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打假的力度;盐政部门要严厉打击涉盐违法活动,确保全市人民食用合格碘盐;烟草、畜牧、农业等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权范围,加大对制售假冒卷烟、兽药、肉类、化肥、农药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的执法检查工作,及时出动警力配合打假行动,对抗拒阻碍打假行动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从速处理,确保打假联合行动顺利开展。
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重大案件,市打假办要组织联合办案,形成全市联合打假的整体合力,使我市这次打假联合行动切实取得实效。
四、加强领导,严明纪律
打假工作情况复杂,任务艰巨,要取得我市打假联合行动的实效,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市打假办要在市委、市政府、市打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全市打假联合行动的联络和协调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打假责任制,各区县打假办要切实履行组织和协调作用,组织各有关部门安排好本区、县的联合打假行动,并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肃执法纪律,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严惩腐败,对那些为制假售假分子通风报信、相互勾结、包庇纵容制假售假行为的人员,要坚决清除出国家机关和执法队伍,构成犯罪的必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有关部门要为这次联合打假行动提供所需的资金和必要的技术装备,确保打假联合行动顺利进行。市打假办要对全市打假联合行动进行检查,表扬先进,批评落后。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不能在限期内扭转局面的,由监察部门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五、动员群众,扩大案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