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改革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制度。
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区别情况分别实行聘任、选任、委托、考任,也可面向省内外、国内外公开招聘。建立领导人员任期目标责任制。推行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公示制、试用期制、回避制和辞职制度。建立领导人员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推行中层领导人员竞争上岗,加大轮岗交流力度。
23、实行公开招聘和考试制度。
事业单位要通过公开招聘和考试考核选人用人,抓紧建立和完善招聘的程序和办法,把好人员入口。从2001年起,全省所有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必须采取公开招聘和考试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其他各类事业单位用人也要引入公开、平等、竞争、对优机制。
24、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
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逐步建立政府宏观指导下的个人申请、社会化评价、竞争择优聘任机制。对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骨干,特别是中青年拔尖人才,可破格申报和晋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从2001年起,对经费完全自理的事业单位,取消专业技术职务指标或结构比例控制,由单位自主设岗、自主聘任;对国家逐步减少拨款的事业单位,逐步从结构比例控制过渡到自主设岗、自主聘任;对主要靠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取消专业技术职务指标控制,实行结构比例控制。根据不同行业特点,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试行以聘代评。
25、改革收入分配制度。
(1)扩大事业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对转制为企业的,实行企业分配制度;对经费完全自理的,允许自主决定内部分配;对财政拨款递减的,逐步加大内部分配自主权;对主要靠财政拨款的,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搞活内部分配。积极试行工资总额包干、工效挂钩等分配办法。
(2)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机制。职工的工资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挂钩。积极探索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具体形式和办法。对特殊拔尖人才,可高薪聘用;对有重大科技发明或科技成果转化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可实行重奖;对到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和在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继续在工资待遇上实行优惠政策。完善在皖院士津贴、省政府特殊津贴制度。
26、建设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1)加强人才选拔培养。加快选拔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加快培养年轻优秀的管理人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全面提高我省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创新能力。
(2)采取特殊政策,留住人才,引进人才。认真贯彻《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皖发〔2001〕1号文件)。通过完善用人机制,优化用人环境,改善生活待遇,留住人才;采取特殊政策措施,吸引国内和海外各类高素质人才。对接纳各类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有关部门应及时提供便利和服务。
(3)加大人才开发投入。建立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推进培养和引进人才投入的主体多元化和市场化,引导和鼓励社会各方面加大对人才资源开发的投入,逐步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人才投资回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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