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坚持和强化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要按照“五个好”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党支部建设,特别要选好配强村党支部书记。要全面推行“两推一选”,扩大民主,广开视野,真正把那些政治坚定、公道正派、群众威信高,能带领群众共同富裕的优秀党员,选进党支部班子。要坚持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进一步理顺村“两委”关系,支持村党支部加强和改进对村级各种组织的领导。要实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大力精简村干部和村级吃补贴人员。要注意对非党员村委主任的教育培养,符合条件的可按程序吸收其入党,并及时充实进村党支部,班子。县(市、区)要研究制定规范村“两季”工作的实施办法,使村级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要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特别要把村“两委”成员作为教育培训的重点,着力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17、加强对村委会工作的领导。乡镇党委要加强对村民委员会工作的领导,支持和督促他们依法履行职责,实行村民自治,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要依法组织和指导好村委会换届选举,严格候选人条件和选举程序,确保村委会换届选举健康有序进行。要帮助村委会健全完善村级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制定村规民约,实行依法治村。积极引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搞好集体资产的经营和管理,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促进共同富裕。
六、关于加强乡镇民主法制建设问题
18、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机关作用,强化对乡镇政府的监督职能。乡镇政府和上级机关派驻乡镇的基层站所要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促进廉洁勤政建设。乡镇政务公开要紧紧抓住基层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来开展,有针对性地进行。要把乡镇政务公开与深入开展村级财务、村务公开结合起来,采用公开栏、会议、书面、新闻媒体等形式,接受群众监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全面推选村民代表议事制度,健全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推进村民自治健康发展。
19、加强农村法制建设。乡镇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法制建设的领导,健全维护农村稳定的工作机制。要广泛深入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活动,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使广大干部能够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使广大农民群众能够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自觉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要积极开展农村法律咨询服务,依法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要密切控制社会动向,依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理群众性事件。要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组织,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扫除社会丑恶现象。要加强对民间组织和宗教的管理,依法打击邪教组织,取缔非法宗教活动。要加强乡镇政法队伍建设,确保严格公正执法。
七、关于加强乡镇精神文明建设问题